1、强制性——政府推动
依据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0〕23号)》、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(安委〔2011〕4号)》、《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(安委办[2011]18号)》等有关规定,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。
2、全员性——普遍参加
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求企业全体员工必须参加。全体员工无论是管理者还是实际操作者,都要结合各自的工种、岗位学习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技术标准,排查生产工艺过程、环节和操作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,对不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工艺、环节或操作行为进行改造、改进,实现安全水平的提高。
3、系统性——全过程
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,不仅包括生产活动,也包括管理活动;不仅包括各工艺环节的安全标准化,也包括后勤保障各环节的安全标准化;不仅包括技术标准,而且包括操作规范;不仅涉及到每个岗位的安全操作,而且涉及到每个员工的责任和行动,等等。由此可见,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各个层面、各个岗位和人员,使企业实现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安全生产。
4、动态性——变化
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内容,每个企业、每个行业、每个地区,都可以有所区别、各有特点。即使在同一企业,随着环境改变、科技发展以及企业自身的变化,标准化活动的内容也将逐步丰富、不断完善和提高,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,允许并鼓励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生产特点,按照学习、实践、改进、提高的模式,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形式、方式和具体内容进行动态调整、创新发展。